格通律所与北京市朝阳区东方综合养老院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合作

2019年1月,格通律所与北京市朝阳区东方综合养老院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合作意向,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合作关系。

东方综合养老院成立于1997年,是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批准的民办非企业社会福利单位,是一所集疗养、养老、度假、治疗、康复、保健、娱乐、休闲及临终关怀等一系列服务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为来自全国各地的老年人提供了最优质、最贴心的服务,多次受到北京市政府和市区上级民政主管部门的好评及老人亲属的称赞。东方综合养老院先后多次被评为:“北京市敬老爱老为老服务先进单位”、“北京市敬老爱老为老示范单位”、“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单位”等称号。

根据养老院的行业特点,我所服务律师已对养老院内部用工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将尽快完善用工合同及各项规章制度,指导操作运用流程。并对涉及员工入职、合同签订、绩效考核、调岗调薪、合同解除与终止、劳动争议等方面提供全程指导,降低养老院的用工风险。

在外部商业合作方面,服务律师将提供商业合同起草审核、复杂交易设计、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出具法律意见等全面法律服务支持,让养老院的内部外部经营风险降到最低。服务期间,公司管理人员可免费参加我所开设的全年法律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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