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

   1月21日上午,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海淀法院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最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会上作重要讲话。海淀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鲁为作为获奖代表出席会议并上台领奖。这是海淀法院继1998年10月首次获得此项荣誉以来,时隔十六年后的再次获奖;也是海淀法院自2005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后获得的最高荣誉。

   近年来,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海淀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工作主线,以“五个一流”为工作标准,执法办案、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执法办案方面,海淀法院年均受理、审结案件约五万件,在办案数量居全市法院系统前列的同时,仍能实现“全年结案数”、“全员人均结案数”和“法官人均结案数”逐年提升,依法公正审理了一批重大、疑难、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得到最高法院、市委政法委等单位的充分肯定。司法改革方面,海淀法院在刑事、行政、知识产权、未成年人案件审判领域均承担了相应的改革试点工作,并被确定为全市唯一一家同时承担合议制和独任制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改革两项试点的基层法院。队伍建设方面,海淀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同北大、清华、人大等知名学府开展人才共建工作,打造具有海法特色的法院文化建设品牌,坚持不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年来获得区级以上荣誉261项。

   海淀法院全体干警将倍加珍惜此次获得的荣誉,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总结经验、弥补不足、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严格的标准,开拓进取,奋发向上,为全面推进国家法治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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