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低工资标准上涨至1720元

北京集中上调城乡低保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这7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涨幅均在10%左右。其中,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60元增至1720元;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650元调整为710元,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月人均560元调整为670元。各项标准调整后将惠及全市300余万人

最低工资标准提至1720元

根据中央"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的精神而确定。

最低工资标准将由目前的每月1560元调整为1720元,增加160元,增幅为10.3%。同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16.9元提高到每小时18.7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40.8元提高到每小时45元。

企退人员养老金

上调10%增至3355元

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幅度,为2014年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月人均增加305元。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将提高到3355元。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伤残津贴人均月增332元

北京市对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逐年进行了调整。2015年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由目前的月人均3370元调整为3702元,人均增加332元,增幅9.9%。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757元调整为1917元,人均增加160元,增幅9.1%。

失业保险金

平均每档上调110元

为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北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110元,增长10.3%。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2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49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7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03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31元。

城市低保标准上调60元

  北京市民政局昨日发布社会救助标准上调方案,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650元调整为710元,上调60元,调整幅度为9.23%。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月人均560元调整为670元,上调110元,调整幅度为19.64%。各区县政府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区县农村低保标准调整方案。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从家庭月人均850元调整为930元,上调80元,调整幅度为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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