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地方知产局证明 骗取巨额专利减缓费

公诉机关指控: 2011年至2013年间,被告人李某在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附近,通过伪造地方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缓证明的方式,骗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减缓费用共计人民币193270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月13日(周二)上午10时20分,在海淀法院第17法庭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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