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根据《朝阳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志愿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自2015年1月26日至2月28日在2014年志愿律师库基础上,开展了2015年名录申报工作。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联合朝阳区司法局律师监管科对提交申请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资格进行了审核,现申报工作已圆满结束。
北京格通律师事务所以其在业内的较高声誉荣登符合条件的志愿律师事务所名单,我所主任杨雨民律师、田海叶律师以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业务水平、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律师事业等优秀品质当选为符合条件的志愿律师。
当选的杨雨民律师、田海叶律师将恪尽职守、反映民意,为需要法律服务的当事人尽心尽力!为朝阳律师行业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