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一批新规正式实施,看看你都关注过了吗?

小微企业税收免征额提至3万元

近日,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规定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范围涵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调整

近日,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自2014年10月1日起,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式进行调整,以满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的需要。

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说,由于同一纳税主体存在不同预征率或同一预征率下税款存在不同入库级次等,需要分别申报填列,这次专门为特定纳税人设计了填报备用栏次,以备将来扩展使用或满足极少数企业过渡期的特殊性填报,如合资铁路公司注册地机构申报待分配的预缴税款等

个体户不用再验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相当于小店的“身份证”,以前每年执照到期就应到工商部门验照。今年10月1日开始,个体工商户的验照实行与企业同等的新办法,即将验照改为“年度报告”。至此,验照正式成为历史。

“个体工商户可以自己通过网络系统提交年报,也可向负责登记的工商部门以纸质方式报送年报。”新办法(即《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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