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0日格通 第二期《劳动法公益课程》邀请函

北京格通律师事务所

第二期《劳动法公益课程》邀请函

本期主题:劳务、实习、非全日制、借调、退休人员、劳务派遣等特殊用工管理

本期专家:刘晓倩律师  主持人:周蓓蓓

课程时间:2016年4月20日(下午14:00-17:00

课程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二区甲17号格林豪泰酒店五层2教室

 (地铁8号线安华桥站C1口出向北200米,公交安贞西里站下车)

邀请对象:企业高管、行政总监、法务总监、HR主管

课程人数:150人

课程费用:免费

   报名方式:分享本文章到100人以上HR微信群或朋友圈,截图并附报名表添加微信“getong925”验证合格后即可获得报名成功的签到号

以下内容均为必填选项:

北京格通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公益课程》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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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本报名表填写完整,添加微信:getong925验证后,获得报名签到号 ;负责人:  周老师



课程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步和发展,企业用工形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由固定工为主的用工模式转化为多元化的用工体制。多种灵活的用工体制的形成,一方面以特殊用工的形式弥补了传统人力资源的不足,解决了企业发展所需的人员和后续力量的更替问题;另一方面,劳务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不断增加,打破了企业原来固有的用工模式。由于多种用工人员在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方面与在岗职工还有一定的差别,使企业中“一企多制”的问题日渐突出。

那么,在新的用工形势下,企业如何合理分配,提升岗位匹配性,实现人力资源高效用?如何正确运用一些相对灵活的用工模式,帮助企业从繁杂的、饱含风险的劳动关系管理事务中解放出来呢?本期格通公益课程将从劳务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等特殊用工管理方面,结合具体案例,紧密联系实务操作,全面讲述企业特殊用工管理和法律风险防控。

课程大纲:

一、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辨析

二、实习生用工管理

关于实习生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

典型案例一:学生工劳动关系确认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二:实习生受伤典型案例分析

三、非全日制用工管理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法律规定

典型案例一:非全日制用工认定及工资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二:非全日制用工违法的赔偿责任案例

四、退休人员劳动关系管理

关于退休人员劳动关系的相关规定

典型案例一:超出法定退休年龄继续用工的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二:退休人员工伤案例

五、借调用工管理

典型案例一:借调用工劳动关系确认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二:借调用工中的责任划分典型案例

六、外籍员工、港澳台员工管理

关于雇佣外籍员工、港澳台员工的相关规定

典型案例一:未办理有效外国人就业证的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二:外籍员工解雇案例

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

关于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定

典型案例一:劳务派遣三性岗位认定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二:劳务派遣工的退回典型案例



专家介绍:

刘晓倩

北京格通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师,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系讲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专业,为劳动关系专业首届研究生,长期从事劳动关系、劳动法方面的教学、研究和实务工作,在该领域有丰富经验。

刘律师2008年就职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系,讲授劳动关系概论、劳动关系管理、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管理、劳动法、劳动争议处理、职工民主管理、危机管理等课程,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尤其擅长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以及解雇方面的法律问题处理。

刘律师曾撰写劳动关系领域的多篇文章,包括《解雇限制制度研究》、《企业惩罚权的依据与实施》、《“虚假派遣”之正本清源》、《日本劳动关系——在传统与市场的碰撞中成长》、《劳动争议调解中增进信任的方式探析》、《工资集体协商的技巧》、《集体合同快速增长背后的隐忧—〈以武汉市餐饮行业集体合同为例〉》、《从“南方与北方”看工业化初期劳动关系的和谐之道》等,并承担多项劳动关系领域的科研项目。

联系我们:

(1)电话:010-65464959    联系人: 周老师  毛老师

(2)QQ:2662056701 、1106390607

(3)微信号:getong925

欢迎加入:

北京格通律师事务所HR交流群:78219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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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法交流平台微信号:getonglawyer 

乘车路线:

地铁:8号线安华桥站C1口出向北200米;

公交:21路、特2路、113路、380路、407路、409路、694路、839路安贞西里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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