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3日下午,北京格通律师事务所李瑞华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与法》栏目的采访,就其代理的北京某数码公司(以下简称“数码公司”)与北京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络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一款游戏著作权侵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的相关法律问题回答记者的提问。
李瑞华律师向记者介绍说,2013年数码公司经金庸先生授权,获得了包括《天龙八部》、《鹿鼎记》、《碧血剑》、《雪山飞狐》在内的11部作品在中国大陆地区改编为游戏软件的独家移动端游戏软件改编权。2014年,网络公司和科技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开发、运营的手机网络游戏中使用了金庸先生作品中的人物名称、武功、装备及部分情节,并在游戏宣传上自称“云集了‘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中的枭雄豪杰”。
在证据搜集方面,李瑞华律师告诉记者,数码公司首先就移动端游戏软件改编权做权属确认,并通过公证程序获得强有力的证据;其次,数码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登陆侵权游戏的官方网站,注册成为玩家,并对游戏进行充值的方式,使侵权游戏中的侵权元素不断展现出来。
李瑞华律师提示广大的游戏软件开发商,游戏产品不是代码的简单拼合,文字、图案、音乐、角色是游戏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游戏中的文字、图案、音乐等可能构成文字作品、美术作品以及音乐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作品的,均属侵权行为。
该节目已于2016年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在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与法》栏目播出。
李瑞华律师
北京格通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高级咨询师。李瑞华律师长期从事商标、版权、不正当竞争、专利侵权、公司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和劳动争议领域的研究和实践工作,曾为搜狐网提供专职法律服务。曾经代理滚石国际、宜信、浙江森马、河北三农、抚顺博格、北京三多堂等多家知名企业的知识产权案件;曾经参与北京张一元、浙江森马等多家知名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制度,服务过的企业超过百家。
李瑞华律师执业长达7年多,执业以来办理民商事及知识产权案件上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多次在《北京知识产权》、《食品工业科技》、《品牌中国》等杂志上发表文章;曾就中华老字号保护现状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采访、就服装行业商标接受《纺织服装周刊》采访、2013年就商标法修改两度接受《光明日报》的采访。